中美互联网创业的两种不同水土

2015年 / 02月25日

     今年,Airbnb总共服务过的住客数量达到了2千万,去年这个时候的数字是1千万。但对于中国互联网公司,别说历史累积用户使用次数到达千万次,就算同时有千万用户活跃,也不算新鲜事。对应其百亿美元的估值,这个数字显得如此之小,考虑到这家公司尚且在一些热点地区遭遇法律问题(比如纽约市),看起来更像是个大泡沫。

在美国,同样有Airbnb估值合理,和Airbnb是个大泡沫两种完全不同的看法。之前说过,我是认为其估值合理的。增长率,用户数字,每个用户值多少钱,用这些算法衡量估值的人已经太多了,我打算换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

什么能带来高利润呢?答案很简单,是垄断,垄断之后就有了定价能力。所有人创业的目的,都是为了垄断整个或者部分市场。所以看一个公司未来如何,就看它是否具有垄断的能力,以及未来能垄断多大的市场这两个变量。

同样的两个变量,中国公司和美国公司遇到的状况是很不一样的。很多人说语言、文化或者用户素质之类的差异导致了美国互联网公司在中国水土不服,我的观点是这些都不重要的,最重要的原因是经济差异。

有两个因素可以考虑:

1 美国各地的经济差异小

经济差异小并不是说实际收入绝对值差距小,按照wikipedia上的美国家庭2011年收入数据计算,收入最低的州和最高的州差距也接近一倍。但是收入最低的州家庭收入中位数也有3.6万美元。考虑到实际购买力和各州生活成本差异,这个起点是很高的,可以说大部分日常服务,对于美国任何一个州的中等家庭都不会负担不起。互联网公司提供的服务通常又更便宜一些,所以无论是虚拟的还是现实的,对于大部分美国家庭价格都不是问题。换个更容易想象的表达方式:美国大部分家庭,无论生活在哪个城市,住个酒店,买个iPhone这种级别的消费,都可以轻易完成。从这个角度看,美国各地的经济差异实在是很小。

2 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的经济差异也很小

按照家庭平均收入来衡量,美国家庭和其他被称作发达国家的家庭,经济差异也很小。无论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还是欧洲各国。大家的收入起点都不低,尽管大家的语言不太一样,文化差距很大,但在一般生活消费上,可负担能力是接近的,这就决定了大家生活习惯也差不多,使用的商品种类,品味也差距不会太大,通常会有比较接近的生活方式。 再考虑到人口密度和教育程度,人们之间的差异就更小了。

这样,我们就可以估算出乐观情况下,一个美国的互联网服务可以垄断多大的市场。我的答案是,所有发达国家都有可能被它垄断。而且无论是Facebook、iPhone还是Airbnb在全世界的流行都说明,跨越国界之后,产品的推广过程仍然可以是极其顺利和迅速的。

中国各地差异就很大了,我们不讨论原因,就说结果。买一个iPhone,对于北上广深的中等收入家庭没什么问题,对于其他城市的中等收入家庭,会觉得太贵了。为了证明这个看法,我们可以看看友盟提供的几款国产手机的用户城市分布,从这个图表中很容易看到,三线城市是国产手机主要市场,友盟的报告中也提到了,就算是对于相对iPhone便宜很多的国产手机,三线城市用户考虑价格因素也更多。


这就是我对中国和美国互联网差异的判断基础,以iPhone做为一条衡量界限,美国大部分家庭在此之上,而中国大部分家庭在此之下。可见,VC们常说的“得屌丝者得天下”,这句话确实是话糙理不糙。在这样的状况下,中国和美国互联网服务的差异肯定会越来越大,尤其Airbnb这种共享经济模式,它们和现实世界的联系更多,受实际经济状况影响也更大。对于这类服务,就算真的可以按照美国公司模式完全照搬过来,在中国可以垄断到的用户也会远远少于一家同样的美国公司。

我们这里并不是简单评价两者好坏,而只是讨论“两者之间不一样”这个现状。中国创业者一样可以创造出来完全垄断中国市场的模式,无论巨无霸阿里腾讯微信,还是新贵歪歪、陌陌,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一个更有趣的现象是,美国创业者为和自己差不多的人提供服务,而中国创业者通常在北京上海这样的一线城市,去为大量的和自己生活不一样的人提供服务。显然后者对市场敏锐度和执行力要求都更高,我最近常常听到一些来访北美的人说,感觉北美的创业者不如中国的水平高,如果从这个角度看,也确实有一些道理。北美创业者的精力不需要放在这些方面,他们的精力和竞争力都在一些普通访客不太能理解的地方。